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政〔2017〕36号)、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郑人社〔2015〕33号)、《郑州市人社局关于印发郑州市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备案工作流程的通知》(郑人社办〔2017〕293号),结合我院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郑州儿童医院始建于1960年,是河南省一所三级甲等儿童医院,郑州大学直属附属儿童医院、北京儿童医院郑州医院。国家医院互联互通“四级甲等”医院。医院拥有东区医院、东三街医院、西区医院和康复医院四个院区,“一体三区四院”集团化发展。现有职工 2964人,其中博士硕士524人、高级职称224人,开放床位2200张。
医院是河南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主体单位。拥有河南省、市医学重点(培育)学科20个,省市重点实验室9个,是河南省儿童急救中心、河南省儿童危重症转运中心、河南省儿童公共卫生医疗救治培训中心、河南省残疾儿童康复中心、河南省儿童医学国际合作中心、河南省儿童疾病防治院士工作站、河南省博士后研发基地等。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医院改革与发展需求为导向,围绕实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目标对人才的需求,提升优势学科领域的核心竞争力,重点加强临床医疗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院科研水平。
(二)坚持科学规划、全面考核、客观评价、确保质量的原则,大力推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的引进,促进医院人才可持续发展。
(三)扩大视野,拓宽渠道,重点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
三、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科,负责公开招聘的具体工作,纪检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
四、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院紧缺岗位和医院发展需要,招聘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科室负责人,共计21人。详见附件1《郑州儿童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一览表》。
五、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治学严谨,立志献身于卫生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高尚的医德医风,具有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
(二)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创新能力,能够掌握本学科领域的国内外最新进展,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独立从事高水平科学研究的能力及解决本专业疑难复杂问题的经验。
(三)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或副高级职称科室负责人;
6.年龄55周岁以下(196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同时距离退休时间大于5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者;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者;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者;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者;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者。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由郑州儿童医院组织实施。
2.报名时间和方式:2018年9月18日(周三)--9月19日(周四)09:00至17:00,应聘者下载填写《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至东区医院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应聘者需提交《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各级资格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方式和内容
在市人社局、市卫计委指导下,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
1.考试方式:采取现场答辩+专业技能水平测评方式进行。
2.考试内容
(1)现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2)专业技能水平测评:根据应聘岗位确定测评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工作能力与工作技巧,满分100分。
(三)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现场答辩成绩×60%+专业技能水平测评×40%,总分合格线为80分。
考试时间:2018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根据考核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录取聘用
1.根据考核总成绩、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儿童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社会保险、职称等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及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二)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者,实行回避制度。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办法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格者;
2.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作弊者;
3.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者;
4.故意泄露考试题目者;
5.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者;
6.违反本办法的其他情形。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子以清退。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本公告由郑州儿童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371-85515707(郑州儿童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371-85515703(郑州儿童医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371-67185351;0371-67185381(市人社局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邮箱:zhengzhougkzp@126.com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外环东路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