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安溪县凤城镇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镇级普查指导员10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水平(含应届毕业生);
2、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具有一定的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
3、参加过各类普查或具备一定财务、统计、经济、计算机知识的人员优先聘用。
二、聘用时限1年(原则上不得中途辞职)。
三、报名时间、办法及面试事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12日17:30时截止;
(二)报名方法:1、网上报名:填写好《凤城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镇级普查指导员报名表》(附件)后,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fc23260907@163.com,邮件名称及报名表请注明姓名;
2、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安溪县凤城镇人民政府企业办102室;联系人:小陈,联系电话:23260907;办公时间(工作日):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面试事项:1.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2、现场提交材料包括:(1)《凤城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镇级普查指导员报名表》(详见附表);(2)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等。
(四)薪资待遇:1.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则予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2、月薪3000元。3、镇经普办将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凤城镇统计站负责解释。
安溪县凤城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