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城市管理工作,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集聚优秀人才,充实城管执法队伍,优化队伍结构。经宁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东侨支队研究决定,现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及计划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毕业生。
2、招聘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至1997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4、招聘计划及要求
本次招聘人数共2名,分别为财务岗位1名,文职岗位1名。
招聘计划表 | ||||||
招聘岗位 | 人数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财务 | 1 | 35周岁以下 | 男女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会计、财务类 | 从事财务工作经验一年以上 |
文职 | 1 | 35周岁以下 | 男女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新闻类、文史类 | 从事文职类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男性优先 |
二、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截止日为:2018年9月19日18:00
报名地点:宁德市君裕东湖3栋1307(市体育中心对面)
报名电话:0593—8996636/2257338
报名邮箱:ndzlhr@163.com
报名者应在2018年 9月12 日至9月19 日,及时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两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以及简历纸质材料送至报名地点。(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者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名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名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面试
1、面试: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宁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东侨支队派员监督,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和招聘岗位特点,采用公共题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参加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而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单独计算,综合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聘用。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和聘用
1、报名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聘用人员,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被录用人员,由东侨执法支队统一组织岗前培训,从事一线执法工作。
五、薪酬待遇及用工方式
1、工资薪酬待遇为3000元---3500元/月(含五险一金),食宿自理。
2、用工采用劳务派遣方式,聘用的协管人员聘期为2年,经考核合格的,由宁德市智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对应聘者进行体检和考核,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在进入该岗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整个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4、本公告由宁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东侨支队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3-2567567
宁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东侨支队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