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和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或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并毕业取得相应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秀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含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及邻水县以外的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引进岗位及要求
(一)邻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相关岗位,计划引进17名(附件8-1)。
(二)邻水县医院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相关岗位,计划引进16名(附件8-2)
(三)邻水县“带编入企,双向进入”机制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相关岗位,计划引进10名(附件8-3)。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二)学历(职称)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
(三)机关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带编入企,双向进入”机制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具有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中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1年4月25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4月25日后出生),留学归国的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25日后出生),有高级职称或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可放宽2岁,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医院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医学专业技术职称的,正高级职称人员,男50周岁及以下(1971年4月25日后出生)、女45周岁及以下(1976年4月25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人员,男48周岁及以下(1973年4月25日后出生)、女42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25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或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而没有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硕士不超过35周岁(1986年4月25日后出生),博士不超过40周岁(1981年4月25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五)凡在学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违反《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
(六)从我县辞聘或解聘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不得引进。
(七)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以上取得相关证书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四、引进人才主要政策待遇
(一)机关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1.使用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中单位有空缺事业编制的占用本单位编制,无空缺编制的使用邻水县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具备公务员身份的,安排到党政群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
2.按用人单位同等学历及资格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核定工资,享受相应的福利保险待遇。
3.引进人才在邻水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实行1年试用期。对引进人才给予一定的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标准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12万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6万元。若引进人才在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而离开邻水的,全额退还所得住房和搬迁安置补助,解除聘用关系,取消相应干部身份。
4.前5年工作期间,用人单位给予引进人才一定的生活补贴,标准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10000元/年,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5000元/年。引进人才到岗后,符合邻水县公共租赁住房或邻水县人才公寓居住条件的,可自愿申请公租房或人才公寓,并由用人单位提供一年过渡性租房补贴。
(二)医院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1.根据相关用人单位性质,使用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编制。
2.按用人单位同等学历及资格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核定工资,享受相应的福利保险待遇。
3.引进人才在邻水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实行1年试用期。对引进人才给予一定的住房和搬迁安置补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正高级职称35万元,副高级职称25万元。若引进人才未满服务年限而离开邻水的,全额退还所得住房和搬迁安置补助,解除聘用关系,取消事业干部身份。
4.生活补贴与机关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相同。引进人才到岗后,符合邻水县公共租赁住房或邻水县人才公寓居住条件的,可自愿申请公租房或人才公寓,并由用人单位提供一年过渡性租房补贴。
(三)“带编入企,双向进入”机制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1.使用邻水县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引进后实行“带编入企”,到县域内重点企业至少履职2年(含试用期1年)、最多4年(2年期满后可再申请延长不超过2次,每次申请履职周期为1年),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服从企业的人事安排和日常管理,同时服从县委人才办及所在园区或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期满后根据本人、企业和单位(园区或行业主管部门)三方意愿,实行“双向进入”,即引进人才既可选择脱钩留企,也可选择返回园区管委会或相关行业部门工作。
2.按县内同等学历及资格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核定工资,享受相应的福利保险待遇。带编入企工作期间,基本工资等由县财政保障,因工作产生的费用(差旅费、食宿费等)和工作激励(一般不低于其他同级别事业干部)由所在企业承担。2年期满选择留企工作后,与用人企业新签订不少于3年的用工协议,新协议期间所有待遇由企业负责承担,县财政对相应企业给予人才补贴。
3.引进人才在邻水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实行1年试用期。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生活补助与机关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相同。若引进人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而离开邻水的,全额退还所得住房和搬迁安置补助,解除聘用关系,取消相应干部身份。
4.引进人才到岗后,符合邻水县公共租赁住房或邻水县人才公寓居住条件的,可自愿申请公租房或人才公寓,并由用人单位提供一年过渡性租房补贴。
五、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直接考核(以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引进人才的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到邻水县委人才办(邻水县鼎屏镇红旗路96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报名时须提交《广安市邻水县2022年上半年“小平故里英才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8-4)并附电子文档,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1寸免冠近照2张、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重要科技成果或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套。
2.网上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2寸免冠彩色近照扫描至报名登记表)以电子文档形式(以“职位编码+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galsrcg@163.com。应届毕业生如暂时无法提供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应提供学校相应证明。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邻水县委人才办会同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用人单位,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者及时电话通知面试相关事宜,对初审不合格者不再专门通知。网上报名的初审合格者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当场如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重要科技成果或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有关学历、专业证明,具有公务员、事业干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还须提供相应身份证明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三)面试测评。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将根据报名情况,由邻水县委人才办会同有关单位对报考人员组织现场面试,考察其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22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人选确定。面试小组根据面试情况并结合岗位要求提出初步人选。面试成绩排名未在所报考岗位的需求人数内,但表现特别突出且符合其他岗位需求的,可统筹考虑进行调剂;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引进;如某一岗位在面试中确无合适人选,则该岗位暂不引进。
(五)体检。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引职位及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招引名额。
(六)考察聘用。考察工作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程序。经考察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原则上不得辞职、自费出国、脱产学习、离开邻水相关单位,否则将按照协议承担违约责任。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邻水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电话:0826-8865691(中共邻水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826-3224348(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6-6907963(邻水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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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广安市邻水县“小平故里英才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机关事业单位).doc
2022年上半年广安市邻水县“小平故里英才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医院).doc
2022年上半年广安市邻水县“小平故里英才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带编入企,双向进入”).doc
2022年上半年广安市邻水县“小平故里英才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邻水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邻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