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况
详见北方民族大学主页:www.nmu.edu.cn。
二、招聘计划数、岗位要求及有关条件
(一)招聘岗位计划数及具体要求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民族教育事业,责任心强。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条件。
(三)资格条件
1.应聘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历及学位且已经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应聘辅导员岗位、心理健康教师的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岁,应聘教学秘书、实验技术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本科生不超过30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8月31日。
3.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名称相似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者不得报考
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处分和在处分期间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人员;涉金融、统计、房地产、保险等领域严重失信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目前仍在禁考期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正在就读的学生;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的人员;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工资福利待遇
执行协议工资,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办理有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安排
应聘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14日(星期五)下午17:30结束。
2.报名方式
2018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采取网络在线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箱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予受理。符合岗位基本要求和基本条件的应聘者请登录北方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rczp.nun.edu.cn/zpsys/)进行注册并根据系统提示在线填写报名信息,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
1.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要求者将通过报名系统回复告知。
2.现场确认及资格复审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上午8:00至11:40、下午14:30至17:30),地点为南明楼四楼。
现场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成绩单(加盖毕业院校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公章)、报考辅导员岗位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报考心理健康教师还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科学历需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应聘者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2张个人2寸免冠照片。
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现场确认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审核通过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考核
1.考核方式及内容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笔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1)笔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可参加笔试。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3:1的,报考心理健康教师名额之比未达到2:1的,按比例减少岗位计划数;如报考人数达不到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则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辅导员、教学秘书、心理健康教师笔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员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知识等。
实验技术人员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实验室相关管理、建设知识等。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招聘数量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考心理健康教师按面试人数与招聘数量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公布时同时公告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2.考核时间、地点的安排
考核时间地点见笔试、面试安排公告。
3.考核总成绩的公布
公开招聘考核结束后,考核总成绩通过学校网站主页和学校人事处主页进行对外公布。
(四)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数量等额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同时对体检考察对象进行人事档案审核及心理健康测试,审核和测试结果将作为拟聘参考意见。
(五)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档案审核结果,参考心理健康测试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学校网站主页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入职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入职并签订劳动合同。在三个月内未能根据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
五、招聘纪律
应聘者在报名、考试考核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立即取消报名、考核或聘用资格。
六、招聘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丛老师
电 话:0951-2066814;0951-2066798
北方民族大学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