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肇庆市鼎湖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相关招录程序后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雇员2名,主要从事基层司法所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愿意履行雇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和办公软件应用,具有较好写作能力;
5.肇庆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6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书),专业不限。
6.本岗位需到基层司法所工作,主要从事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化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工作强度较大,需要经常加班、值夜班和下乡,走访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调处矛盾纠纷,要求具有汽车驾驶证,适合男性。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笔试、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按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6日至6 月 15日的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肇庆市鼎湖区司法局政工科(鼎湖区国兴街35号)。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须提供本人户口簿、毕业证书、身份证、汽车驾驶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肇庆市鼎湖区司法局招聘雇员报名表》一式三份(见附件下载),提交一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可到鼎湖政府门户网http://www.zqdh.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或到报名点领取《肇庆市鼎湖区司法局招聘雇员报名表》。
4.资格审查:由招录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视报名情况、笔试成绩调整进入面试人数。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情况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面试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经笔试、面试确定考生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后放弃聘用资格的,经鼎湖区司法局研究决定后,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组织考察
由鼎湖区司法局派出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和综合评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五)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工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初次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劳动合同期满,鼎湖区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双方同意续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按照《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报名后请密切留意鼎湖区政府门户网上本次招聘的相关公告通知。
2.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本公告由肇庆市鼎湖区司法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肇庆市鼎湖区司法局政工科咨询,联系电话:0758—2621827,联系人:范小姐。
肇庆市鼎湖区司法局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