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以及省卫计委关于召开2018年“特招”和“特岗”工作推进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公布汝州市2018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
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以及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公开招聘的人数及要求
按照河南省2018年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工作安排,今年我市共招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16人,其中市直医疗机构研究生1人、本科生5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科生10人,要求为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不受择业期限制。
市直医疗机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招聘专业范围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医学信息管理11类专业;乡镇医疗机构本科生招聘专业在市直医疗机构招聘专业范围基础上增加预防医学类专业。
四、公开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 具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6年以上;
4. 年龄在4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界定为1978年8月31日)。
5. 具有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水平、专业技能。
6. 身体健康,符合报考岗位工作需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 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 其他违法违纪人员;
6. 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www.hnrzrc.iccoo.cn)、《今日汝州》和汝州电视台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9:00至9月21日17:00,报名网址为www.hnrzrc.iccoo.cn。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9月29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现场确认地点为汝州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朝阳路与宏翔大道交叉口西南角福地游园西侧)。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的,不能到现场进行确认。
2. 报名要求:报考者需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汝州市2018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必须由本人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详细填写表格上所要求的内容,并粘贴拟在网上上传的照片;若不是本人亲自填写或粘贴的照片与上传的照片不符,不予认定。
同时报考者需登录报名网站进入招聘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网上填写的信息与本人在《报名表》上填写的信息必须一致。
现场确认时报考者需携带本人填写的《报名表》和网上填写完整打印的《报名表》各一份;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个人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未经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者报名时应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组织的各类公开招聘考试,并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
现场确认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原则上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研究生和报考乡镇医疗机构的本科生除外)。
(三)考试。
根据人员层次,实行分步招聘。报考乡镇医疗机构本科生可先行一步直接采取考核方式先行录用,其他人员分为笔试和面试。
1. 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或实践技能操作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 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十面试成绩×40%。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重点对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查。体检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对在体检、考核阶段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等情况有空缺名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拟聘及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复核之后,名单在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www.hnrzrc.iccoo.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及纪律要求。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此前在其他单位就业的,必须与原就业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列入“黑名单”,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七)相关待遇。
待遇保障与相关事项按照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小组办公室、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南省中医管理局、河南省红十字会《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精神以及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小组办公室、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有关特招医学院毕业生待遇的规定执行。
(八)网站支持。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和各种通知以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网址:www.hnrzrc.iccoo.cn)上发布的为准。
成立汝州市2018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75—6028220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0375—6051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