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需要,我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外工作人员,从事生活垃圾分类检查督导、宣传教育、成本分析和数据采集统计及其他环卫基本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大局意识强,遵纪守法,热爱环卫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之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熟悉各类公文写作;
(四)沟通协调能力好,服务意识强,服从单位岗位分工,能独立完成分配的工作;
(五)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招聘;
(六)有以下专长或工作经验者优先
1、有财务工作经验者;
2、有新闻宣传、媒体影视等工作经验或平面设计、美术设计专长者;
3、有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文秘工作经验者;
4、有计算机专长者;
5、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
6、有环卫或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经验者。
二、人员身份及工资待遇
1、人员身份: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被聘用人员与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试用期3个月;转正后研究生实发3400元/月,本科生实发3200元/月,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7日-9月21日。
2、报名方法:有意应聘人员填写《2018年福州市环卫处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并将电子版发送至392100799@qq.com。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考核
1、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所需书面材料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及相关专业能力,择优录取。
(三)录用
根据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市城管委网站及市环卫处公示栏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予以录用。聘用合同三年一签,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591-83357434(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