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1名村(社区)片区纪检员,协助街道纪工委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年龄及学历要求
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学历,不限专业,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1日)。
(二)岗位职责
协助奎阁街道纪工委从事村(社区)片区纪检监察工作。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愿意为基层建设服务;
2.具备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知识技能,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优先招聘:
(1)有一年及以上村(社区)或者机关工作经历的;
(2)新闻、中文、文秘专业毕业或有不少于1年相关工作经历的;
(3)退伍军人。
4.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政府临聘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2.报名地点:广安经开区奎阁街道纪工委办公室(奎阁大道8号奎阁办事处四楼)。
3.报名资料:现场报名并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及相关证件(以上均要求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以通知为准。笔试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1:3及以上确定。若报名总人数少于3人,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招聘小组资格审查和初步考察,报考人员中确有优秀人才,可以通知开考。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以通知为准。笔试成绩在60分或以上,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按符合条件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果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相同,则以学历高者优先。总成绩由奎阁街道纪工委于面试考试结束后及时在奎阁街道政务公开栏公布。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员数量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县(区级)及以上医院进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按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奎阁街道纪工委对其政审考察。因政治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没有不良反映或者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为村(社区)片区纪检监督员。
(六)聘用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合格后,经考核符合工作要求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合同,合同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后,重新竞聘时优先聘用。试用期间有违法行为以及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待遇参照广安经开区纪工委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五、咨询电话
电话:0826-225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