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解决房管局人员配置严重不足的问题,现根据晋安区委2018年第14次常委会会议纪要精神,我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二、招聘职位
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共计12名。
三、招聘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文字处理能力强,熟练掌握Word、Excel处理技能。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犯罪前科。
4、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顾全大局,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
四、工资待遇
1、根据《福州市晋安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用工人员暂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编外人员每月应发工资,参照区在职事业单位同等条件工作人员的应发工资57%至70%的比例核定,同步调整。并根据岗位、工龄、学历、技术等级、年度考核等条件予以工资晋级。另按有关规定发放午餐补助,五险一金等费用个人承担部分由派遣公司从个人工资总额中代扣。
2、年终绩效、奖金参照区在编事业工作人员发放的办法,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参照区在职事业单位同等条件工作人员奖金60%至70%的比例发放,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予发放。
3、劳务派遣服务费由房管局承担。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1、由区房管局按照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启事。
2、报名时间:
2018年5月28日--6月15日,上午8:30 -11:30,下午14:30-17:30 。
3、报名地点:
晋安区房管局7楼办公室,地址:晋安区长乐北路156号,电话83677647、15695904309,联系人:孙苗苗;
晋安区劳务派遣公司,地址:晋安区长乐北路139号紫阳商贸中心11楼1103单元,电话83643409,联系人:曾威。
4、报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初审合格者,领取并填写报名表。
5、面试(预审合格后,电话通知面试人员面试的时间、地点等事项)
6、体检,统一集中至晋安区医院体检。
7、政审,体检合格者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材料。
8、公示;在局对外公告栏,公示7天
六、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我局委托区劳务派遣公司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咨询电话:83677647、83603260
福州市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