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州市仓山区信访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福州市仓山区信访局系仓山区政府直属机关单位。因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2名编外人员,现委托福州市仓山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按照福州市仓山区编外人员管理规定,开展仓山区信访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工作。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2名,条件要求如下:
工作岗位 |
人数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从业资格 |
工作人员 |
2 |
40周岁以下 |
不限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1、岗位要求:能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具备文字写作功底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选聘。
2、我区对口大学生志愿服务者优先选聘。
3、有就业经历的报名人员原则上应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聘用后社保关系应转入仓山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管理。
二、管理模式
编外人员日常工作和安全管理由仓山区信访局负责。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仓山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人员薪酬
1、人员薪资2975元/月(本科及以上3025元/月)(其中包含单位与个人应缴“五险”费用);
2、法定工作日享受15元/日餐费补贴;
3、所聘用人员享受“五险”、年终绩效奖金等福利待遇。
四、报名时间:2018年5月28日至6月15日,15个工作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523,仓山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六、报名材料:仓山区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两份;户口簿户主和本人姓名页面复印件两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份(登陆学信网在线打印验证报告);本人1寸彩照两张。
应聘报名人员资料经仓山区就业管理中心初审后,交由用人单位审核确定面试或考核名单,并根据面试或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七、其他事项:
报名咨询电话:0591-83442530,联系人:郑女士(仓山区就业管理中心)。
岗位工作、面试和聘用查询电话:0591-83139133,联系人:郭女士(仓山区信访局)
附件:仓山区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
仓山区信访局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