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瑞昌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无差别综合受理工作人员,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拟定招聘工作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程序进行。
二、报名条件
(一)招聘条件
拟招聘“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无差别综合受理工作人员11名:28周岁及以下(指1990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全日制国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身体健康、思维敏捷,思想品貌端正,性格活泼开朗,无不良行为记录,爱岗敬业,处事应变能力强,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岗位职责
1、热情接待办事群众,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窗口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统一受理窗口业务,负责申请材料收件把关。
3、负责受理申请材料的收件登记、打印回执。
4、负责通知申请人补交材料和缴交税费等手续。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刑事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9月25日9∶00至 18∶00时止,报名者到瑞昌市行政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92-4200666 ;地址:瑞昌市南环路40号(国贸大夏四楼综合科))报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以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结束后,对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通知领取准考证。9月27日9∶00至 18∶00时止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提交本人有关材料,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报名。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面试和考核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公布: 9月 29 日,张贴在报名处。
根据笔试得分高低,按本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100分)
面试内容:结构化试题,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考生最终合成成绩按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合成(如遇分数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并按合成成绩得分高低1:1比例确定体检入闱人员名单。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经体检合格后,由瑞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下一环节资格。从参加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录用及管理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政审结果,综合确定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三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瑞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签订合同,合同期为3年 (含试用期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进行续签。
七、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政府购岗人员执行标准每月3000元,用人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
瑞昌市人力资源市场
瑞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