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精河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确保全县医疗卫生工作顺利开展,经县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编制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 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品行良好,志愿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执业资格和能力;
3、报考人员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人员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中专及以上学历相关医疗卫生专业,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9月15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户籍不限;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精河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在“网上精河”(http://www.xjjh.gov.cn/)公布,自行下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的人员;
4. 近3年来,曾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而被取消资格的人员;
5.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6.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㈠ 报名
1.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5日至2018年9月25日;截止时间至2018年9月25日下午18:00。
2. 报名地点:精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考生需按要求填写《精河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精河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政审表(附件3)》。报名表、政审表均在“网上精河”(http://www.xjjh.gov.cn/)公布,自行下载。
3. 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㈡ 资格审查(2018年9月15日至2018年9月25日)与报名同时进行。
资格审查及政审工作由精河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生须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
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和政审时,须持以下证件及材料:(1)二代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3)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4)《精河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5)《精河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政审表》;(6)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5张(蓝底)。
通过资格审查及政审的考生,于2018年9月26日下午至27日到精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㈢ 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到精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持二代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笔试。
1. 笔试时间:2018年9月28日
2. 笔试地点:在本县设立笔试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及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3. 笔试科目:考查考生对医疗卫生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及其应用能力。设有临床医学、护理学、检验、药剂、影像技术。
4. 参考范围:《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册》(第五版);《医学临床“三基”训练—护理分册》(第五版);《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技分册》(第五版)。
5. 试卷命制:由精河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精河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试卷》用汉语命题,并要求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试卷满分100分。
6. 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笔试成绩于2018年9月30日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精河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达不到比例,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人员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在“网上精河”(http://www.xjjh.gov.cn/)一并公布。
㈣ 面试
1. 面试时间: 2018年10月5日
2. 面试地点:具体面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3. 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精河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4. 面试内容:专业知识。
5. 面试要求: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需提供二代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面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严禁考生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㈤ 公布总成绩(2018年10月7日)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㈥ 体检(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13日)
体检按岗位总成绩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由精河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一日内提出,经精河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由工作人员带队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及复查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从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㈦ 调剂
调剂工作由精河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㈧ 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2018年10月15日)
精河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来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由精河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以上公示均在“网上精河”(http://www.xjjh.gov.cn/)发布。
四、工资待遇与管理
㈠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期为3年,执行精河县编制外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㈡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在聘期内参照精河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五、监督及要求
精河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期间,对报考人员有异议的,需实名举报,未实名举报的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事宜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并在“网上精河”(http://www.xjjh.gov.cn/)发布。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网上精河”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本《简章》由精河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电话:0909-5336828(精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909-5321288(精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监督电话:0909- 5332311(精河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
精河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医疗卫生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8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