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内蒙古艺术学院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本科高等艺术学府,其前身是创建于1957年的内蒙古艺术学校,上世纪80年代成为国家文化部确定的全国重点中专,是自治区培养民族艺术人才的重要基地。1987年3月,国家教委批准,内蒙古艺术学校并入内蒙古大学,成立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2015年4月,教育部批准,在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基础上独立设置内蒙古艺术学院,属全日制公办本科高等学校。学院现有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舞蹈学院、影视戏剧学院、设计学院、新媒体学院、文化艺术管理学院、思想政治与公共课教学部等8个教学院部、1所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学院在5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形成了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地区特色,特别是在民族艺术传承与高水平艺术人才培养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被誉为“内蒙古民族艺术人才的摇篮”。
为了满足学校用人需求,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内人社办发[2018]105号)和《关于2018年内蒙古艺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批复》(内人社办函[2018]72号)相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
我校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9人,其中管理岗6人、专技岗3人(其中,教辅岗2人,教学岗1人)。
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的岗位2人,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的岗位4人。详见附件《内蒙古艺术学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简称《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包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应聘,以及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8年8月31日后出生)(具体以《岗位需求表》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9.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以《岗位需求表》为准。
10.以上条件中,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为2018年12月底之前;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含2018年12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5.政府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并在禁考期线内的人员;
8.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的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我校委托内蒙古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组织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才网(http://www.nmgrc.com/)。
第一阶段:2018年9月21日9:00—9月23日12:00,蒙汉兼通和项目人员定向岗位进行报名。第一阶段报名结束后,若项目人员定向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的开考比例,从报名第二阶段开始将项目人员定向岗位转为普通岗位,允许其他人员报名;若蒙汉兼通定向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具体放开的岗位和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的定向岗位以报名网站通知公告为准。
第二阶段:2018年9月26日9:00—9月30日12:00,普通岗位和第一阶段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由项目人员定向岗位转成普通岗位的岗位进行报名。
2.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用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3.应聘人员需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4.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否则,后果自负);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所在单位、从事工作);否则,不予审查通过。如果工作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的,须注明是否为正式列编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对于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应聘人员应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请及时修改,确保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5.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应聘人员自行选择试卷语种,并在网上点击确认,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其中,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需用汉文作答;选择蒙文试卷的人员,需用蒙文作答。
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文试卷,并用蒙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6.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计入本人诚信档案。
7.报名咨询电话:0471-4973115
举报电话:0471-4925937
(二)资格初审和交费
1.资格初审工作由内蒙古艺术学院组织实施。由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成资格审查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建立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谁审查,谁负责。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即时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在报名提交成功1天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
4.资格初审时间:
第一阶段:2018年9月21日9:00—9月23日17:00,蒙汉兼通和项目人员定向岗位。
第二阶段:2018年9月26日9:00—9月30日17:00,普通岗位和第一阶段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由项目人员定向岗位转成普通岗位的岗位。
5.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网上进行交费,笔试考一个科目,报考费为7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交费视为放弃报考。
交费时间:
第一阶段:2018年9月21日9:00—9月23日23:59,蒙汉兼通和项目人员定向岗位。
第二阶段:2018年9月26日9:00—9月30日23:59,普通岗位和第一阶段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由项目人员定向岗位转成普通岗位的岗位。
6.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的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者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应聘者在2018年10月22日-10月24日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到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具体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快速路与成吉思汗大街交汇处,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大学科技园8号楼6楼610室)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可以代办)。对应聘人员减免的费用,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的银行卡里。
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将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笔试结束前发送电子邮件至退费邮箱(电子邮箱:zkpkstf@163.com),经审核确认后,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的银行卡里。对于笔试缺考人员,不再退费。
7.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18年10月11日至10月14日9: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五、笔试
应聘人员需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4∶1;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对于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经学校申请,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笔试考一个科目,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指定参考书目。
(三)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文作答;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文试卷,并用蒙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笔试时间:2018年10月14日9:00-11:00。笔试地点:呼和浩特市,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二代居民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笔试。
(五)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六)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学校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连同笔试成绩汇总表,按管理权限分别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七)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一)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对于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经学校申请,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降低后的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
(二)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提前在报名网站上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按照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艺术学院组织实施。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四)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二份)、《资格复审通知书》(二份);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一张本人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
3.本、硕、博学历、学位证(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进行学历验证),并提交学历验证报告;
4.岗位报名所需的其他佐证材料(中共党员证明、各类资格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
5.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学生证和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材料不完整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向用人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用人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六)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现场给发放《面试准考证》。
(七)招聘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及岗位具体需求等方面的问题,由内蒙古艺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对目录上没有的专业,由我校商教育主管部门按照该专业所学内容,经组织集体研究论证后进行认定是否招聘岗位要求。
七、面试
(一)教学岗应聘人员面试为20分钟,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满分为100分;管理、教辅岗应聘人员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形式为答辩(应聘人员现场回答问题),面试满分为100分。
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须用汉语作答。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用汉语作答。应聘人员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二)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按照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三)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应准时到达候考室,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在侯考室进行抽签,确定面试的先后顺序。
(四)实际到场参加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学校事先设定的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学校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5分。
(五)面试时间与地点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一)成绩计算及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确定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经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体检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将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名单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学校确定。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前,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九、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我校在报名网站上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举报。
公示结束后,报自治区人社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1.公示结束后,在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学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将拟聘人员《花名册》和《个人备案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2.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4.学校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我校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我校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和社会保险制度,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6.对于在公开招聘各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我校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7.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十、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一律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内蒙古人才网(http//:www.nmgrc.com)和内蒙古艺术学院官网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官方网站,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本次公开招聘方案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另行通知,请予关注。
(六)本方案由内蒙古艺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