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孙吴县10个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孙吴县第一中学系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是我县唯一一所普通高中,隶属于孙吴县教育体育局。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实施全县高中阶段教育和实行高中学历教育。
(二)孙吴县第二中学系财政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孙吴县教育体育局。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实施义务教育初中阶段教育和实行初学历教育。
(三)孙吴县人民医院系财政差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是二级甲等综合医院,隶属于孙吴县卫计局。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县域急诊急救、医疗、护理、预防、保健、教学、康复等工作任务。
(四)孙吴县中医医院系财政差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是二级乙等医院,隶属于孙吴县卫计局。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医疗、预防、保健、教学、康复等工作任务。
(五)城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系财政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孙吴县卫计局。城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职责任务是:负责常见疾病诊治、转诊和责任区域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六)乡镇卫生院系财政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孙吴县卫计局。负责辖区内居民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28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四、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详见附件1)。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服从组织安排,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作。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曾受过刑事处罚,包括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5.年龄35(含)周岁以下(1982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毕业生派遣报到证、报考岗位所需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二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4张,填写《2018年孙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一份。
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由工作人员现场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加分确认。属于项目生的须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二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2018年10月10日
上 午:8:30-11:00 下 午:14:00-17:00
报名地址:孙吴县人社局(5楼513室)
联系人:冯继双、王莹
联系电话:0456-7233148
(二)考试
由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成绩在孙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1.笔试(试卷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70%)
报考第一中学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本岗位高中相关知识;报考第二中学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本岗位初中相关知识。
报考人民医院、中医院、城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2.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30%)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报考第一中学、第二中学岗位的考生,面试采用微型课试讲的形式考核教学水平和能力,微型课内容为考生应聘岗位所使用的现行教材,试讲时间为10分钟,准备时间为30分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试讲结束后由评委组当场评分并公布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报考人民医院、中医院、城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由评委组当场评分并公布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孙吴县政府门户网站上通知。
3.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算,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可在孙吴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查询。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检者取消聘用资格,经孙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学校、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查报名资格,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经孙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孙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孙吴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在孙吴县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八、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九、本公告由孙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孙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