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编外护理学类专业护士,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具体内容见附件《厦门市第五医院护理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2018年5月)》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材料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8日。
2、报名地点:
(1)现场报名;厦门市第五医院行政人事部(光别楼三楼307室)
(2)网络报名;将报名表发至xmwyrsk@163.com,笔试前提供纸质报名表和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咨询电话:0592-7212608
3、报名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基本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书、报名表一份(见附件2)、近期同一底片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4、每位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报名点将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5、资格复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
采用笔试、面试两种形式进行。先进行笔试,以笔试成绩作为进入面试人选的依据。
1、笔试:准许符合条件的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除上述情况外所有其他报考者均应参加笔试,笔试卷面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我院网站另行通知(网址:www.xmsdwyy.com)。
2、面试:面试总成绩10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评委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我院网站另行通知(网址:www. xmsdwyy.com)。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有免笔试人员参加面试的,综合总分为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和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和考核人选人员从面试成绩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如综合总分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综合总分、笔试成绩均相同,则另行加试一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入选人员人数不足,按实际人数安排体检、考核。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一张按时到单位指定地点集中体检,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安排复检,体检结果由单位通知体检人员。考生对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重新复检,由单位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重新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等原因部分项目不能参加体检的,可申请延期体检,但应与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核资格的,或因故退出,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的,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同意,可从本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分数排名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单位公示栏统一公示。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须于公示期满后3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完整材料,如有特殊情况需进一步延迟需征得医院同意,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拟聘人员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协助办理相关就业手续,按编外人员进行管理,1年后由医院护理部组织考核,优秀者医院将推荐参加入编考试。
七、其他事项
(一)年龄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8年6月8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二)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报到上班,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到岗,应提前向厦门市第五医院行政人事部请假,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信息及面试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当即取消此次录用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五)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我院院务公开栏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本考试简章相关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及未尽事宜由医院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情况确实特殊的,由医院党政联席会议作出决定。
厦门市第五医院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