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镇拟聘用1名编外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和职责
镇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负责乡村旅游及民宿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安排,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遵纪守法,热
爱岗位业务工作;
2、工作执行力强,办事效率高,条理性强;
3、语言表达能力强,形象佳,气质好;
4、要求女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后出生),身高160CM以上;
5、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旅游管理或国际贸易专业;
6、持有计算机一级证书,能熟练应用计算机操作系统和各类办公软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录用的流程。具体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 6 月2日至2018年6 月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携带个人简历表到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人民政府组织人事室现场报名。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路岭113号汀溪镇人民政府大院3号楼二楼组织人事室。联系方式:谢先生,0592-7155200。
(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发到:13860105834@sina.cn (简历模块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根据岗位要求及报名材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届时会电话或短信通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学历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个人简历表。
(三)录用
1、面试最佳者,决定予以聘用。录用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镇聘临时工工资,试用期内不缴交医社保、公积金。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2、一经录用,需至少在我镇服务满2年。
四、薪酬待遇
劳动报酬为镇聘参照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含单位及个人医社保缴交基数等。医社保含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保险,即“五险”;“一金”为缴交公积金)。
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