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院委会研究决定,拟招聘一批临床、医技等专业合同制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1、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4、具有招考所需资格条件
(1)符合报名资格人员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所设定的学历条件为第一学历。
(2)应聘临床医师岗位的毕业三年以上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应聘非临床医师各专业人员应为2016年至2018年的毕业生。
(3)儿科、急诊科、心电图室、耳鼻喉科岗位的考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78年9月1日以后)。
二、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9月28日 下午17:30 。
报名地点:睢宁县人民医院人事科(睢宁县睢城镇八一西路2号)。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咨询电话:0516-88369026
2、报名需提供材料
(1)应聘者需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应届生(2018年毕业生)需出具学生就业推荐表。
(3)应聘医技岗位者为往届生(2016年、2017年毕业生)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毕业三年以上者需提供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二级以上医院从业证明。
(4)报名时提供近期免冠同底板二寸彩照4张。
3、交费:100元(报名、考务及体检费)。
四、考试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1、根据笔试与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按照招录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对拟招聘人员进行体检。
3、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招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缺额时,缺额人员由余下考试成绩合格者按考试成绩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于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应届应聘考生,因故在学校毕业考试不过关,未能领到毕业证者,不予录取。
六、公示
对考试、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根据各专业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及格以上)依次录取,如有弃权,按成绩予以递补。经公示无异议者,经睢宁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办理临时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工作纪律
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纪律,接受社会监督。
九、本简章由睢宁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睢宁县人民医院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