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窗口编外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记录;
(三)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慈溪市户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29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慈溪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三楼人才交流大厅(白沙路街道北三环东路1999号)。
3、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1)《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无户口本的人员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4)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相片2张。
4、其他说明:(1)报名者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报名;(2)如报名数和岗位需求数比例未达到3:1,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闭卷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指标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闱,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和气质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累加计算。若考试综合成绩相等,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根据招聘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考试成绩、考察对象、拟聘用对象公示及招聘有关事项公告等信息将在慈溪人才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报考人员对公布、公告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信息发布之日起7天内向慈溪市人力社保局反映,联系电话:63938013、63938008。
(二)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和待遇,按照编外用工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