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用工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兵教练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8名。
1、拥护党的领导,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热爱武装工作,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无违法犯罪前科。
2、文化程度为普通高中以上(含普高毕业),双眼裸视力在4.6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无明显口吃。
3、户籍不限,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9月27日以后出生人员)。
5、组织指挥和管理能力强,军事素质过硬。
三、招聘人员待遇
录用人员的管理、考核、工资报酬和社会保障按编外用工标准保障。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市人民武装部统一组织,经报名、军事技能与体能考核、面试、体检、政治考核等程序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7日至9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慈溪市人武部2楼政工科办公室(慈溪市三北大街195号);
3、报名所需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由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填写、张贴完整);各类技能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系中共党员的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人武部政工科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于2018年 9月30日15:00~17:00到人武部政工科领取准考证。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则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军事技能与体能考核
军事技能与体能考核时间和地点,发准考证时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军事技能与体能考核。内容包括5000米跑(占40%)、队列指挥(占30%)和教学法(占30%)三项内容,总分100分。成绩评定以《民兵军事训练大纲》和《军事训练体育大纲》为依据。
(四)面试
根据军事技能与体能考核成绩达到考核要求的,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的2倍参加面试。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求职需求、工作经历、表达能力等信息。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总分计算按照军事技能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则以军事技能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和政治考核
体检、政治考核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新兵体检、政治考核标准和项目执行。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
根据总成绩,在体检合格者中按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经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其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期间安排三个课目训练,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关于递补:因体检、考察对象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招聘资格的,造成拟招聘人数不足招聘计划的,市人武部根据实际情况,视情在相应职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2、招聘事宜由慈溪市人民武装部负责解释。
3、联系人:朱宇峰 咨询电话:63025806,18657477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