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名额及用人方式
招聘“天府科技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名。此次招聘的人员属于劳务派遣工作性质,拟招聘人员与广安鑫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由广安鑫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到前锋区科学技术协会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1日至2005年2月1日之间出生),有行政事业单位或国企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4.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文秘、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计算机或会计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
5.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及综合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基本操作和办公软件、手机APP,具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写作能力、安全保密意识。
6.身体健康,并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体检标准。
7.在前锋城区有居住地。有C1以上驾照或家用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禁止条件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因贪污、受贿等经济原因受到处分的。
4.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5.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10日24:00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有意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应聘材料电子文档压缩并打包发送至邮箱453525697@qq.com,电子文档标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不按照要求投递均无效。
(三)提交资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需完整填写);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证、学位证扫描件;
4.工作经历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或其他佐证资料)扫描件。
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准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的各项内容。如因填报信息有误、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以上资料投递后,恕不退回。鑫康公司承诺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仅用于本次招聘。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四)资格审查:鑫康公司根据报考者填报的资料和所报职位要求,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前锋区科学技术协会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由鑫康公司电话通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再通知。
四、面试
面试由前锋区科学技术协会组织开展。面试采用结构化与非结构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评要素主要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与应聘职位要求相匹配的工作能力等。
五、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计划聘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鑫康公司集中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首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可申请复检1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由前锋区科学技术协会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素质及与所聘岗位的适应性。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综合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与广安鑫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由广安鑫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到前锋区科学技术协会工作,服从前锋区科学技术协会的管理。
八、薪酬待遇
选派人员工资待遇和保险:试用期一个月,每月工资2500元(含按有关政策和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经考察合格后,参照前锋区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文件标准执行,按有关规定签订合同。合同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后,重新竞聘时优先聘用。试用期间有违法行为以及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试用期间不合格或其他自身原因无法胜任的,不予正式聘用。
此公告解释权归广安鑫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和前锋区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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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鑫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