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至诚公证处,因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依据《吉林省公证机构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决定招录公证辅助人员6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录岗位:公证辅助人员,主要职责为协助公证员从事公证辅助性工作。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27周岁以下,男(汉族2名,朝鲜族2名),女(汉族,朝鲜族各1名)具有延吉市户籍或在延吉市内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品貌端正;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及会驾驶车辆者优先;
4、能够熟悉应用现代化办公应用软件,具有一定文字功底和语言沟通表达能力。
三、报名地点:吉林省延吉市至诚公证处(中关村五楼),联系电话:17604332128。
四、报名材料: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五、签订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2500元,试用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底薪2700,根据业务量有相应绩效工资,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可根据需要续签,每三年一签)。正式聘用后依照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吉林省延吉市至诚公证处
201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