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强我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为城区中小学公开引进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城区中小学公开引进专业教师15名,其中:临泽县第一中学4名,临泽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6名(其中文化课2名,专业课4名),城区初中及小学5名。
二、引进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如期毕业并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三、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2.引进对象不限生源或户籍,同等条件下优先引进张掖市生源毕业生。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4.引进专业教师为教育部直属的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省部共建师范院校(河南师范大学、伊犁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专业教师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为相关专业的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同等条件下优先引进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
6.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聘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应、往届毕业生须在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8.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司法调查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以及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在校期间有违纪违规行为或不良记录者;对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已被选拔到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项目或正在服务期间的人员;法律规定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程序与要求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详见引进计划岗位简表。
(1)网络报名:报名人员经与县教育局沟通后请于2023年3月22日18:00前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统一插入word文件后转化成pdf格式,发送指定邮箱(411343921@qq.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为:姓名+应聘学校学科+毕业院校(专业)。
(2)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以西北师范大学2023年春季毕业生就业线下双选会时间为准,可提前通过电话联系到工作人员入住宾馆报名。报名地点在西北师范大学(本部),详见西北师范大学2023年春季毕业生就业双选会展位安排。
若本次个别引进岗位未达到数量,2023年6月30日前,用人单位可视情况到相关高校进行校园招聘,应聘人员也可直接与学校联系,按本次招聘程序和要求进行公开引进。
2.报名要求
(1)往届毕业生须提供《2023年甘肃省临泽县公开引进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英语专业教师须达英语专业四级)、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1份,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3张(蓝底)。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3年甘肃省临泽县公开引进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就读高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位证明(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就业协议书》、学业成绩单、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英语专业教师须达英语专业四级)、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1份,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3张(蓝底)。
(2)应聘人员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更改。如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涉及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3)报名人员须加入QQ群685445980,具体通知事宜发布在QQ群,不再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未按时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结束后,对网络报名考生的相关证书原件进行现场确认,不参加现场确认的网络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与现场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2.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通知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5年内不准参加临泽县组织的相关招考(聘)。
3.资格审查后,对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引进人数1:6比例的岗位,可选择通过笔试方式按引进人数1:6比例确定最终面试人选,也可直接组织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对审查合格人数不超过引进人数1:6比例的岗位,直接组织面试。
(三)考试
1.方式:本次公开引进专业教师采取无学生试讲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各专业面试开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引进人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特殊紧缺专业可以适当放宽。
2.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及专业技能等。
3.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四)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1.拟聘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各岗位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达到开考比例的专业,按计划确定拟聘人选,特别紧缺专业达不到1:2比例的,由面试考评小组组织考核测评,经考核测评认定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可以确定为拟聘人选;不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该专业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若招考名额末位出现并列时,通过加试方式确定拟聘人员。
2.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人员确定后,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拟聘人员与学校、主管部门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
3.考察和体检
拟聘聘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体检工作。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采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考察对象须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籍档案及要求的其他材料。不能提供以上材料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招聘资格。考察合格人员名单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可进行复检,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论以复检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拟聘人员负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按照同一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办法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公示和聘用
正式聘用前,用人单位及及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档案、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资格。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面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聘用人员在第一个聘期内(5年)若违约,由违约方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由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商议确定。受聘人员不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解聘,并报县人社部门备案。
五、待遇保障
引进的专业教师正式聘用后与同类在编教师享受同等工资福利、职称评聘待遇,待用人单位有空编时优先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公开引进专业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引进工作全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委机关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0936-5533200
县人社局:0936-5953385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机关:0936-12388 5520666
县委组织部:0936-5520650
县人社局:0936-5525802
附件_2023年甘肃省临泽县公开引进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临泽县教育局 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