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因工作需要,诚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3、组织纪律性强,能吃苦耐劳;
4、岗位要求:专业不限,学历大专及以上,35周岁以下。熟悉办公自动化操作,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能熟练操作Mapgis、Arcgis和CAD者优先,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岗位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抚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人秘股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抚州市钟岭大道9号
联系电话:0794-8252993、13979407100(邹)、13979489083(胡)
报名时间:2018年9月25日—10月7日
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录用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按照考试结果择优录取,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工资2000元/月。
试用期满后,基本工资2400元/月,按月发放;绩效工资500元/月,年终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其他待遇按照不动产登记中心已聘人员待遇标准,并按规定办理社保、医保和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