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综合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西双版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急需紧缺人才1名。岗位要求和条件详见《2023年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岗位人才聘用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招聘条件等(详见附件1);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2005年3月30日至1993年3月30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确因工作需要须进一步放宽年龄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4.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辞退或开除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6.吸毒人员;
7.“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窗口和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19日24:00时
2.报名地点:云南省景洪市勐泐大道58号歌舞倾城小区四单元四楼,西双版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办公室(4-1),联系人:付琨;联系电话:0691—2589662,13908819155。
3.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1)《2023年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聘用报名登记表》、《承诺书》(从网上下载附件2和附件3填写,A4纸打印,并亲笔签名,无亲笔签名的,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报名材料。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
(4)本人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5)本人获得的各类奖章、证书等材料。
以上材料在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原件。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西双版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负责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名资格条件初审和复审同步进行,通过资格初审和复审的,发放《面试考核通知书》。直接进入业务技能考核环节。
(四)业务能力考核
业务能力考核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西双版纳州内章哈专家进行现场考核。
1.考核方式和内容:采取现场专业测评的形式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核即兴演唱、命题演唱、傣文测试(汉文笔译傣文)、看词演唱、快板表演。考核地点为西双版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章哈剧队排练厅。
2.面试考核成绩计算办法
考官按评分要素打分并至少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该要素得分,各要素得分之和为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考生现场确认,并于面试结束24小时内在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公布。
考核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70分,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体检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
4.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不合格的报名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聘用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考察
从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并复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或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不进行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选
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根据业务能力考核、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
(八)公示及聘用
拟聘人员在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窗口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要求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在试用期,用人单位要对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能力的考试考核。试用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二)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保守工作秘密,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坚持回避制度,涉及履职回避情形的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回避。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驻州司法局纪检监察组:0691-2145524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1-2148541
附件:1.2023年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岗位人才聘用计划表.xlsx
2.2023年西双版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急需紧缺岗位人才聘用报名表.xls
3.承诺书
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