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环境保护工作任务长期而艰巨,经陆川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为陆川县环境保护局招聘编外环保辅助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共招聘环保辅助人员12名,其中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体见附件1《2018年陆川县公开招聘编外环保辅助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招聘对象为2018年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含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计划表所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
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9月1日。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违反行政执法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和时间
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玉林市以外户籍的考生可先通过邮件报名),报名者需提供按照岗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免冠照片4张、报名者填写的《陆川县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编外环保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地址:陆川县环境保护局(陆川县东环路文体中心三楼政秘股综合室)
联系人:杨丽丽 联系号码:0775-7332143
邮 箱:lchbjbgs@126.com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至12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二)领取《准考证》
现场报名审核通过后,考生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县财政局、人社局同意后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笔试内容、时间安排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环保等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对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比例经批准开考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成绩可于笔试结束2个工作日后登陆陆川县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查询。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的人员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如以上办法仍不能确定排名,再实行加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由陆川县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七)考察、资格复审
由陆川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及资格复审。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八)公示
对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及陆川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如单位工作需要,且双方自愿并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十)工资待遇
在试用期内每人每月1300元,试用期满后2200元(含劳务公司 缴纳部分“五险”),聘用期内(试用期除外),“五险”按陆川县统一的缴纳基数计缴,个人、单位应缴纳部分分别由个人、劳务公司负担。
(十一)管理
聘用人员采用社会化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用人单位与有关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协议书,有关劳务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如遇工作需要调整岗位,聘用人员无条件服从。由劳务公司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依法管理。
五、招聘纪律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陆川县环境保护局
广西沃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陆川分公司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