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平安陆川、法制陆川建设,全面加强禁毒工作,根据我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需要,拟从陆川县范围内招聘编制外人员——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辅助人员19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岗位 | 招聘名额 | 岗位 | 招聘名额 |
珊罗工作站 | 1 | 平乐工作站 | 1 |
马坡工作站 | 1 | 米场工作站 | 1 |
沙湖工作站 | 1 | 沙坡工作站 | 1 |
温泉工作站 | 1 | 大桥工作站 | 1 |
横山工作站 | 1 | 乌石工作站 | 1 |
滩面工作站 | 1 | 良田工作站 | 1 |
清湖工作站 | 1 | 古城工作站 | 1 |
县社区戒毒康复中心 | 5 |
二、招收条件
户籍为陆川县或居住陆川的常驻人口(持有公安机关的居住证),年龄要求18-35周岁(有戒毒康复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语言表达能力,口齿清楚,反应机敏;
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中专及以上学历(中专文化要计算机或电脑专业);
熟练电脑操作和表格录入制作。
符合招聘计划表中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
三、用工形式及待遇
符合聘用资格,经测试、体检合格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1680元(不含社保),在试用期间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由广西沃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陆川分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间工资按试用期用工发放,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用工。
聘用合同期月工资2800元左右;包括单位负责缴交的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由广西沃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陆川分公司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8月30日——9月5日的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陆川县司法局政秘股(陆川县温泉镇公园路1号),联系电话:0775-7335076。
报名材料:报名者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有计算机等级证书者另带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两张二寸免冠彩色照片。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的年龄及携带的证件是否齐全、真实及条件是否符合。
五、面试
面试、笔试、计算机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能测试
面试后同时举行。
七、体检
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八、政审
政审工作主要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行、现实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情况审查。
九、公示和录用
对确定的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发现问题者,经县司法局党组和广西沃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陆川分公司研究决定后予以聘用。
十、培训
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由广西沃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陆川县分公司和县社区戒毒康复中心负责。
陆川县司法局
广西沃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陆川分公司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