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招聘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经济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
二、引才名额
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6人,其中5人兼企业人才服务专员,详情见《广昌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5.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职位。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2005年4月14日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40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4月14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仅限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专业和学历要求: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3.“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
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4.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未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的不得报考(以下编手续办理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
5.专业分类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所学专业为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填报。
四、公开招聘待遇及安置方式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在企业挂职服务时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3.岗位2-5的企业人才服务专员,聘用后需先到企业服务2年。企业服务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县人社局、县科技局等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回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如本人自愿继续在企业工作一年的,经县委人才办、广昌县科创产业研发中心、挂职企业同意,可再延长一年服务期;如本人和企业协商,愿意完全留在企业工作的,县里不再保留其编制。相关管理和待遇按照《广昌县企业人才服务专员实施方案(试行)》(广发〔2023〕2号)文件执行。
五、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广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gc.gov.cn/)发布,公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4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794-3617709。
1.线上报名。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通过邮箱进行报名,考生将报名所需资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广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箱(fzgcxrsj@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请注明:毕业院校+毕业专业+姓名+学历。(扫描件均为jpg图片格式,大小在200kb—300kb之间,所有扫描文件均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应聘人员报名邮件只发一次,邮件发送后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广昌县人社局确认报名邮件是否收到,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现场报名:考生携带报名所需资料至广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人社局410办公室)进行报名。本人无法到场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受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主动说明与当事人的关系。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广昌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的证明。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县人社局、县科技局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直至试用期满。资格审查结束后,面试人选将在广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gc.gov.cn/)进行公示。
(四)面试
1.面试程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才,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由县人社局、县科技局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共同组织。面试不设开考比例,统一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2分钟,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迟到、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且不计入到该考生所在考场面试成绩平均分计算基数和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计算基数。
2.面试成绩。实行现场评分,测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得分在合格线及以上的,方具备拟引进资格。如出现末位同分,按评分表的前三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闱。
3.分数修正。同一职位测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测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测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测试小组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得分÷考生所在测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因此,所涉岗位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考生测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方为考生最终测试成绩。
4.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将在广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gc.gov.cn/)发布。
5.面试须知。应聘人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加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由县人社局、县科技局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组成考察组,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从达到面试分数合格线的未入闱的应聘该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人选名单在广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gc.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县政府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实行方案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引进工作程序,参与引进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泄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凡工作人员及考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
3.应聘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招聘资格。
4.本方案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023年4月14日
附件:
附件1:广昌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docx
附件2:广昌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4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