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为县信访局下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县乡镇事业单位(教育、医疗系统除外)公开考试选调1名正式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泰和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综合岗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范围
全县各乡镇事业单位(教育、医疗系统除外)财政全额拨款在职在编在岗人员。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较强,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没有受到过党纪政纪的处分;没有受到刑事和社会治安处罚;
2.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以及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能力;
3.对信访工作有热情,有一定的群众工作经验,具有5年以上(含5年)乡镇基层工作经验;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法和程序
1.发布公告。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开选调信息。
2.组织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1日—10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泰和县行政中心西附楼120室。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和考试费。报考人员需填写《泰和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年度考核的等次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包含基层工作年限信息)。
3.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集中资格审查时间为报名截止后至10月18日。拟选调人员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若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此次选调。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同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组织考试。考试单独采取笔试的方式,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信访工作政策理论知识、综合分析和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取第一名(相同分数者一并入闱)为体检考察人选。
5.体检和考察。体检前两天下午18:00前,入闱人选(入闱人选仅一人的情况下)书面提出放弃,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考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6.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7.调入。拟选调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吴满红,15307069360。
监督举报电话:863822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县政府信访局解释。
中共泰和县委信访局 泰和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