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永新县国土资源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动产登记窗口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不动产登记窗口临时工作人员5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限永新县户籍。
3.年龄要求: 197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有相关工作经历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通过永新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0月17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永新县国土资源局人事股(办公楼四楼)。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4.报名材料:①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近期同底免冠两寸照片2张;③《永新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聘不动产登记窗口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和招聘资格。
(四)面试
招聘中只采取面试不笔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总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素质。根据现场抽签顺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每人限时10分钟。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有相关工作经历者加5分。面试后,将面试成绩与加分相加合成总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人员(如合成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入闱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由受检人员交纳。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因体检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3.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通过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永新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公示时间为七天。
(七)聘用管理
1.所聘人员性质。聘用后为临时工性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月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2.聘用后待遇。正式聘用后月工资1800元/月,另按工作年限上调工资待遇,具体以合同条款约定,并按国家政策规定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合同期不少于3年。
咨询电话:0796-7710198(联系人:刘先生)
永新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