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需求
招聘岗位一:办公室文员2人
岗位职责:综合协调、文字材料等工作
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热情积极、细致耐心;
2.思维条理清晰,目标导向良好,有较强的执行力及沟通协调能力;
3.有一定文字功底,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或公文写作能力,能够熟练应用常用办公软件;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文秘专业优先,有学生会或校园社团经验优先。
5.年龄原则不超过30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工资待遇:按照机关单位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享受工会福利。
招聘岗位二:北海市社会福利院特教老师5名。
岗位职责:负责本院儿童教学工作
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
2.教育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
3.应届本科毕业生(2年内需取得教师资格证,师范类院校毕业生优先);
4.对儿童教育有耐心,有爱心,亲和力强,具有高度责任感:工作积极认真,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5.服从领导安排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立志为民政福利事业做出贡献。
工资待遇:参照同级别在编专技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享受工会福利。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6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因个人原因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2.报名提交:
有意应聘者,在招聘时间内,向北海市民政局办公室提交以下电子材料(邮箱:a2024669@163.com,电子材料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应聘工作人员-姓名-XX大学”),待接到面试通知后,准备好纸质材料一式3份,在面试时提交:
(1)《北海市民政局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
(2)个人简历;
报名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由办公室根据应聘者的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办公室将电话通知面试、考核。经笔试和面试合格后根据相关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民政局办公室解释,联系电话:2029208、2024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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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民政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