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对象及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中共党员优先;
2.35岁以下(含35岁),男女不限;
3.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或者调解经验者优先考虑;
4.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填写相关报名表连同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个人近期全身彩照1张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FL3226512@163.com),面试时需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人员也可现场报名,将报名表和相关证件复印件直接送至北海市妇女联合会权益部(北海市海城区和平路东二巷市政府大院内)。
报名时间截止至2024年3月25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参加面试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
四、聘用及待遇
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满并经考核合格的,即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工资为2500元/月(含购买保险)。
联系人:刘鹏基
电话:0779-3226512;18677999337
邮箱:FL3226512@163.com
北海市妇女联合会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