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充实到区生态环保指挥中心和环保分局队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其中具备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所属专业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招聘岗位及人员
(一)招聘人员
本次共招聘劳务派遣人员38名,其中,男性32名、女性6名。
户籍不限。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
拟招聘人员分别从事唐山市环境保护局丰南区分局、丰南区生态环保指挥中心的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等相关工作,专业要求如下:
1、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生态工程、环保设备工程、资源环境科学、水质科学与技术。
2、材料类: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材料化学、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
3、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分子科学与工程等。
4、化工制药类:化学工程与工艺、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5、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态技术、生物信息学。
6、机械类: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7、电气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8、自动化类:自动化。
9、其他与环境保护相关的专业。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爱岗敬业;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出生时间为1983年10月11日至2000年10月11日,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
(4)有一定的政策理论和文字水平,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符合本次招聘专业要求;
(5)具有一定的工作谋划、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能力,善于做好新形势下的环境保护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现仍在处分期的;
(2)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处于就业状态,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包括曾经以编制外人员身份在丰南区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被开除、退工、辞退的);
(6)具有不适合从事环境保护工作其他问题的。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1日至12日(两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唐山市丰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青年路102号),咨询电话:5092026、8101354。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本人持以下材料报名:(1)身份证;(2)毕业证;(3)近期同版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以上证件均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交后不退。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四)领取准考证
2018年10月13日到丰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组织
(一)笔试
(1)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公务员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试》100分值、《申论》100分值,两科满分200分。
(2)笔试时间:2018年10月14日,下午2:00-4:00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组织:委托第三方。
笔试成绩经审核无误后立即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门前张榜公示。
(二)面试
按照招聘岗位、性别要求,根据笔试成绩男女分别由高到低排序,并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申论》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面试由唐山市丰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环境保护局丰南区分局组织。
六、体检
面试完成后,进行体检,体检人员到唐山市环境保护局丰南区分局(丰南区青年路195号)领取体检通知单。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本岗位笔试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并继续履行体检程序。
七、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政审工作。政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提交政审相关材料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并继续履行体检和政审程序。
八、聘用公示
政审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丰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公示7天,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九、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险
由丰南区劳务派遣中心对聘用人员实施劳务派遣管理。工资待遇为见习期(一年)执行唐山市最低工资标准,见习期满后,本着专业与岗位相结合的原则,新招聘的环保相关专业人员和从事一线执法、监测工作岗位的人员工资按照我区劳务派遣工资标准的140%执行,其他岗位人员执行我区劳务派遣工资标准。人员上岗后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经费由区财政负担。
十、其他事项
(一)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聘用)资格。
(二)在招聘过程中,不符合报名条件而通过不正当方式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已上岗的,予以辞退并依法追回发放的工资和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丰南区分局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