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海港开发区拟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为各单位补充临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一)执法单位协勤19名。
(二)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18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无不适宜相应岗位工作的其他情况。
(三)执法单位协勤
1、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8年7月31日后,含当日。)28周岁以下(1990年7月31日后,含当日。)。
2、具有海港开发区户籍的退役士兵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者(1988年7月31日后,含当日。)。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体态中等。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
(四)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后,含当日。)。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8年9月7日、10日正常工作时间。
(二)报名地点:开发区人才中心306室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一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背面写清姓名)。
3、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件及复印件一份。
4、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人员须带齐以上证件,到报名点领取报名表并现场填写。
5、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提供学信网证明。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录用等环节。
(一)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不指定考试用书,以机关应知应会为主。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确定后,提前通知应聘者。应聘者凭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笔试卷面分值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末位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面试,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数3倍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应变能力、仪容仪表和适应岗位的
能力。面试时间地点提前通知应聘者,面试分值100分。
五、成绩计算
1、总成绩计算方式:考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
2、面试、笔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等额确定。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空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七、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本人及家庭成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缺额,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月工资1650元,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和聘用人员签订劳动派遣合同。试用合格后,按照海港经济开发区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确定收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工资上涨幅度等其它福利待遇参照海港经济开发区同类劳务派遣人员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问题
1、出现同一名次有两人以上的情况时,按照具有海港开发区户籍、学历、党员、受表彰情况等顺序确定录取名单。
2、招聘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笔试、面试成绩在海港人才网进行公示,有异议可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情况。监督电话:2913381。
3、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总成绩相同分数情况下,具有海港经济开发区户籍的人员优先录用。
5、截止时间计算为2018年8月31日(含当日) 。
唐山海港开发区人社局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