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公共管理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详见《深圳市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公开招聘公共管理辅助人员计划表(201810批次)》(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年龄条件(本次招聘的年龄计算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
4.一般应为中共党员,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理想信念坚定;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但有下列情况者,不接受报名:
1.有过刑事犯罪记录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3年9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等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19日,报名时间截至10月19日16:00。
2.所需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需提供本人及户主页)、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证书及验证证书等;
(3)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
(4)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4);
(5)一张本人近期的彩色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
(6)有要求工作经历的需出具相关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3.报名方式:
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将所需材料以邮件方式发送至jjjcj@szgm.gov.cn邮箱,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xxx(岗位编号)+XXX(姓名)应聘报名资料”。
报名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88211632。(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报考者提供的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联系电话能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结构化面试,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组成。考试成绩将在全部考试结束一周内公布。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名次从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安排至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体检报告、报名资料书面件和相关证件原件一并报光明区纪委监委,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确定拟聘人员,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天。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有关规定的,将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用工,派遣期限为一年,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派遣期满后是否续签合同,将根据工作需要而定。
八、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劳务派遣人员有关管理规定执行,薪酬约为10万元/年,该薪酬待遇为税前标准并含五险一金;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不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学习交流等活动;
本单位可为工作人员办理用餐(含早中晚)服务卡并提供年度体检;在符合有关政策的情况下,可向单位申请宿舍;单位将积极创造条件丰富工作人员的职业发展路径。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纪委监委
2018年10月12日
附件1 深圳市光明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公共管理辅助人员计划表(201810批次).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