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工作需要,始兴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文明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2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文秘专业,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现役军人;
(四)在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五)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六)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七)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八)其他不宜担任后勤服务人员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始兴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报送求职简历的形式进行,需本人亲自到现场,通过现场提交、审查报名。联系人:朱兆荣,联系电话:0751—3334098;联系地址:始兴县行政大楼七楼西边县文明办。
(三)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求职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证书、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其他佐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
(四)报名时间。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19日(星期五)下午5:00止。
(五)招聘办法。
1、资格审核。通过审核应聘人员的求职简历及其提供的佐证资料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2、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按实际得分的50%计入总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和地点电话(短信)通知为准,考试最终成绩保留2位小数。
(2)面试(按实际得分的50%计入总成绩)。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3、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确定名次。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按1:1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有无不得招录为购买服务人员情形的,主要审查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察及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县文明办提出。监督电话:3334098。
三、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照资格审核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位填补。试用期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33600元/年(含“五险一金”)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国家法定假期。
四、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文明办负责解释。
始兴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