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政府)办公室拟公开招聘行政事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二)年龄30周岁以下;
(三)具备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接受值夜班;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六)中共党员、有两年以上机关工作经验或者具有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一)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因其他原因不宜任用的。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21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出具的《留学人员资格认证》);
(3)《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2);
(4)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例如:本人起草的综合性文稿或公开发表的文章、应聘岗位所涉及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
以上材料报名时只需要提供电子版扫描件。
报名电子邮箱:lhqhr@szlhq.gov.cn (注:邮件标题为:姓名+行政事务辅助人员)
联系人和电话:黄小姐,23338096;王小姐,23332147
(三)资格初审:对于通过资格初审进入适岗能力测评的考生,我们将会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同时,对于未能进入试岗能力测评的考生将通过短信方式告知,报名联系电话应准确,确保后续联系畅通。
三、适岗能力测评
适岗能力测评时间、地点及形式由龙华区委(政府)办公室根据岗位需求,结合实际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资格复审
确定为拟聘人员后,考生需于三个工作日内就近选择三级以上资质医院进行入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提交至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政府)办公室。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经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此次招聘的员工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聘用人员统一与深圳市天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六、有关说明
(一)办理聘用手续后,个人工作岗位须服从统一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工资福利待遇按照龙华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有关规定解决,住房保障按照深圳市龙华区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规定申请解决。符合条件者协助办理入深户。
(二)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员会办公室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