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中共德保县委员会组织部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2.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诚实守信,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学历,不限专业;
4.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和文字基础,有较好的公文写作和办公软件操作的能力,有较强沟通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
6.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和管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与过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4.在校期间受到过处分的;
5.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本工作岗位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已经与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在岗编外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下午18:00止。
(二)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请填写附件(附后),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电子版),一并发送至县委组织部邮箱:dbxwzzb@163.com,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报名”。
(三)报名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办公室:0776—3822016。
四、招聘步骤
(一)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报名人员应诚信报名,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面试。根据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名单,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通知。
(三)体检。由县委组织部组织拟聘用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选自行承担。
如因出现体检不合格,拟聘用职位空缺情况的,将按照规定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分数高低进行等额递补,并按照流程对递补人选进行体检。
(四)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察,主要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品德素质、业务能力、平时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同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复查。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对考察、体检合格者进行公示。
(六)办理聘用入职手续。拟聘用人选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我部将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照《德保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流程办理入职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按当年德保县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采取“一年一聘制”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待遇按《德保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德政办发〔2015〕46号)执行,由县财政按月发放,单位代缴“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承担;年底根据绩效考评文件规定计发年度绩效考评奖励。
(三)被聘用人员差旅补助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执行。
查看附件>>>
中共德保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中共德保县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