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选聘。
二、招聘对象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专业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工会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三)性别不限,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1983年8月28日至2005年8月28日出生);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日常工作要求;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2.文秘专业或汉语言文学专业;
3.熟悉公文写作格式,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4.生源地为乐业县。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被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人数
3名。
五、招聘程序及时间
(一)公开报名(8月28日—8月30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持有关证件到乐业县总工会办公室(办公楼二楼第一间)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776-7927238。
报名须填写《乐业县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和复印件1份(不再退回)。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9月上旬)
县总工会办公室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职位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达到1:3以上可以进行公开招聘。达不到1:3比例的由县总工会办公会研究决定是否进行公开招聘。
(三)综合评审(9月上旬)
县总工会办公室按照岗位需求,对报名入围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并对人选进行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谈入围人选。
(四)面谈了解(9月中旬)
对经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谈。根据面谈结果确定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9月中旬)
县总工会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
(六)体检(9月中旬)
1.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由考察对象自理。
2.入围体检的考察对象必须按照体检通知要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纸质报名登记表等原件,于体检当日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由县总工会统一组织到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在体检过程中有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七)集体决定(9月中旬)
县总工会召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
六、工资待遇
(一)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能胜任工作的,试用期结束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为1年。后续聘用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每月1800元,试用期结束签定正式合同后基本工资每月按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标准执行,享受“五险一金”等相关待遇。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严肃查处。监督电话:0776-7785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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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业县总工会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