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年龄不小于18周岁,女性不超过30岁(1993年7月1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新闻传播、汉语言文学、文秘等相关专业优先。
(二)岗位要求
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及办公自动化设备操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符合岗位任职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由应聘人员自愿报名,经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后聘用。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北海市人才网(www.bhrc.cn)、民革北海市委会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8日18:00。
2.报名方式及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位应聘人员填写《民革北海市委会后勤人员控制数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同时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以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等材料扫描,统一压缩命名为“应聘民革北海市委会后勤人员报名材料”发至指定邮箱:bhmg2069532@163.com。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须与《民
革北海市委会后勤人员控制数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民革北海市委会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符合报考条件进入笔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将电话通知,并发准考证,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笔试
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应用能力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合理安排考试地点,并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报考人员;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的内容主要是所招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方法。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和面试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1.确定考察人选。根据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一并为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由民革北海市委会组成考察组,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3.体检。考察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由民革北海市委会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考核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综合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民革北海市委会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民革北海市委会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录用对象。
三、待遇
薪酬待遇按《关于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北编办〔2014〕2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市委统战部0779-2020821。
(二)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或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从事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办事程序,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民革北海市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79-206953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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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北海市委会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