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和要求
(一)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文书、办文办会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要求
大专以上学历,中文专业优先。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身体健康。
(三)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文字处理和图片数据处理能力,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三、用工待遇
试用期为一个月,如试用合格,合同期满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暂定为一年)。工资3300元/月(含五险)。试用期间工资标准为正式工标准的90%。签订劳动合同后,按政策规定为个人购买五险。下乡出差费等按行政机关管理规定给予同等待遇,食宿自行解决。
四、招聘程序
根据报名情况,从中选取若干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作为备选人员,经基本办公能力测试、面试、体检和综合考察后从中挑选出2-3名合适的人员,通知正式上班。
五、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一)网上报名:按要求发送个人简历、相片、学历、驾驶证等相关材料至邮箱:bhsw2078599@163.com,待接到面试通知后,请自带自荐书(简历)到北海市商务局面试。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中午12点前
(三)联系地址:北海市商务局(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86号),联系电话:0779-6680080,联系人:吴女士
六、注意事项
1.报名者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2.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商务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北海市商务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