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价格认定工作人员1名。招聘流程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具体条件
1.具有晋江市户籍、男性、年龄在28周岁以下。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类优先考虑)。
3.能适应执行外勤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0月25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晋江市价格认定局邮箱(邮箱地址:jj_jgrz@163.com),标题注明“2018年价格认定编外人员应聘”。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晋江市价格认定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附标准版证件彩照)。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取得相关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的,应一并提供扫描件。(未取得的不作要求)
(二)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条件对所有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以邮件、电话方式通知。经资格审查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符合条件的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则暂停本次招聘,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成绩最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开始前,应聘人员应带齐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材料至现场交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聘用
1.应聘人员在收到拟聘通知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体检合格报告(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及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以供考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应聘人员面试总分的高低依次递补,重新确定拟聘人员。
(五)公示
在本单位公示栏或公开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五天。
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造成职位空缺的,或在对拟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审查过程中发现人事记录造假、违规及其它不宜聘用事项的,原则上在该职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重新进行体检及公示程序。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实行上岗试用及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我单位委托劳务派遣机构派遣,由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再由劳务派遣机构派遣到我单位工作,劳务派遣期限2年。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进行续签。雇员派遣期间与劳务派遣机构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约定执行。雇员的日常管理由我单位负责安排和落实,并应遵守我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上岗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予以继续留用。
四、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执行我单位现有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制度。
联系人:庄晖旭
电 话:85626251 85681109
晋江市价格认定局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