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计划
计划征集10人,其中A岗位理工类9人,B岗位其他类1人。
二、征集对象、范围和条件
1、具有曹县户籍男性公民(截至报名开始之日);
2、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2000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3、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放宽至26周岁(1998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4、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按照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应聘其他类岗位,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2002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5、须符合应征入伍的其他条件;
6、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4年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
7、根据我县征兵工作要求,在全国征兵网上报名应征入伍并经曹县征兵办公室组织体检审查合格者方能报考参加笔试,未在全国征兵网上报名应征入伍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初审及缴费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格检查、政治考核
体格标准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2020年版)和有关规定执行。政治考核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2021年版)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六、计划录用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考试总成绩。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按招聘类别录用后,如有弃权人员,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如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成绩、年龄较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人选。合格人员在曹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县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入伍手续,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签订事业单位用人协议。
七、有关事宜
(一)应征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定兵方向由县征兵办统一安排,对不服从统一安排的人员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入伍资格。
(二)应征入伍的高校本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期间享受我县义务兵优抚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三)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2年期满正常退伍返乡后,一个月内持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分别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报到后六个月内安置到有空编的镇(街道)或县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退伍后不再列入事业单位安置计划:
1、在部队服役期间转改士官、考入军校或直接提拔为军官的,转业后按国家有关政策另行安置;
2、服役期间被部队给予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3、退伍后一个月内未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的;
4、其他不适合安置的特殊情况。
八、其他
(一)本简章由曹县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曹县征兵办0530-3213311
曹县人社局0530-3398033
曹县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