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简称县质监站)是县城乡建设局下属的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也是经省建设厅核准的质量、安全法定监督机构,与修水县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修水县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合署办公,三块牌子、一套人马。主要承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工程质量检测等职能职责。根据单位岗位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察个人的综合素质,通过竞争,择优招聘。
二、招聘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坚守工作岗位。
2、事业心强,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热爱质监站各项工作。
3、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和业务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条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条件(详见下表):
五、招聘方法与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从2018年10月22日起,通过修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9日上午8:30起至下午5: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修水县质监站三楼行政办公室(城南山谷大道606号305室)咨询电话:0792-7221772。
(三)、报名携带资料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质证、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原工作单位工作年限证明、1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可在附件中下载)。
(四)、资格审查
2018年10月29日报名时当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笔试准考证》。但是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经审核如填报个人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用人单位有权随时取消应试者的招聘资格。
(五)、考试
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3的开考比例,组织报名人员进行考试。
1、笔试
①质量检测岗位笔试:笔试总成绩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政治理论水平、建筑法律法规了解程度、专业基础知识及专业技能、文字表达能力等。
②行政办公室岗位笔试:笔试成绩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文秘工作水平、写作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及其他文体写作等。
③笔试时间:2018年10月30日上午8:30时,地点: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2、面试
笔试后,按照招聘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选取人员进行面试(与入围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免笔试者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考试成绩由面试、笔试两部分构成,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以上岗位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超过招聘名额,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考察对象;免笔试者,若其面试成绩高于总分排名第一、第二的,直接入围最终考察对象。
六、组织考察
按招聘计划数与入围考察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考察人选,与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入围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情况,考察阶段发现明显不能胜任工作者,取消入围资格。按照考试总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的原则进行补充考察。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分成绩及组织考察结果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按招聘计划数与拟入围体检人数1:1的比例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由其本人到修水县人民医院或修水县中医院体检中心自行体检,将体检结果交县质监站办公室。
八、公示
对拟招聘的人员在修水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即到岗录用,拟招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用工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九、工作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编外临时聘用人员,劳动用工合同一年一签,在本单位最少工作年限为五年,薪资待遇按县质监站绩效工资方案执行。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辞退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7221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