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防工作的需要,同安区消防大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从事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员20名,分为战斗员、驾驶员(持有B2以上驾驶证)和文书岗位。
二、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意识。
2、年龄在18至25周岁(退役军人延至28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如果是厦门本市常住户口须持有《就业失业证》)
3、身高168厘米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身体健康,体型标准,体检基本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无不良嗜好、无被使用单位开除或辞退等情况、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政审要求。
4、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同等条件下有运动特长的、有技术专长(如持有B牌或以上驾驶证、取得相关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技能证书、车辆维修、水电维修、电脑设计等)的,具有消防工作经历或部队退役的优秀士兵优先聘用,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福利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查合格统一与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正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签订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表现优秀可续签无固定期合同。
1、试用期一个月,月工资为2200元(含训练补贴),试用期未满,不发放工资;试用期后签订劳动合同,年薪7万左右含五险一金(另设绩效、量化等考核奖励)。满一年后根据相关的等级评定文件规定,逐年增加工资,并增设职务补贴(执勤中队长助理1500元/月,班长、副班长、驾驶员800元/月);退伍士兵试用期后根据相关规定,退伍士兵试用期后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服役年限套改相应等级工资,除原消防部门专业消防员外,其他军(警)种退伍士兵折半套级。考核合格后,工龄1年,每月工龄补贴200元。
2、为每人购买保值40万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份。
3、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统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每月安排休假8天。履行合同期间可享受7天结婚假期、护理假、直系亲属亡故丧假及家庭其他特殊情况的事假。工作满一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年休假。正常探亲假的往返车、船费单位予以报销;探亲假期发放全额工资。
4、参加工作期间免费提供食宿及生活用品。伙食标准与在职专业消防员相同,并按季节、气候特点免费发放制服及其他个人被装。
5、参加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28周岁以下的团员),可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并按计划组织发展,每年发展数量控制在本支队非党员政府专职消防员总数的5%以内。
6、在职期间,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年度体格检查。
四、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厦门市消防支队同安区大队潘涂中队(西柯镇美禾三路666号)
咨询电话:0592-7012119 13859965700
联 系 人:洪先生、叶先生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1月10日。
提交报名表、个人简历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2、网上报名
将报名表、个人简历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扫描件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xmtaxf@163.com。
五、面试考核
面试要求: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学历证明复印件、近期区级医院的《体检报告单》,体检内容为常规体检、肝功能两对半、血液体检等方面;退伍士兵需带《退伍证》。
考核方式:根据报名人员投送的材料,筛选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试。(面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报到上岗
自收到录用通知后3日内,请携带以上相关材料到中队报到,接受岗前培训和岗位分配,正式上岗。
厦门市消防支队同安区大队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