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2人。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旅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本次招聘的人员为企业身份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辽宁省内公开招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辽宁省户籍,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以相关学历学信证明为准),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2月29日及以后出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3.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
4.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善于管理执行、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5.具有正确的绩效观,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3月31日;其中任职年限是指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之后,在相关单位工作的累计任职年限,以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为准,在校实习期不计入任职年限;其中考生的专业,以报考岗位所用的学历、学位证书上记载的专业为准;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不适宜招聘或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3月29日16:00止,报名时间以接收到报名信息时间为准。
2.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通过旅顺经开区网站或公众号下载并填写《旅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凡符合报考条件者,每人只允许报考1个岗位,不可兼报。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据实上传以下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原件在面试时提交审核):
(1)《旅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表中需要插入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
(2)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考生户口簿(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如户口簿首页或本人页地址进行过变更,以最终变更的地址为准。身份证与户口簿地址不一致时,以户口簿地址为准;
(4)报考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下载或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有国外学历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
(5)持有相关证书的,需上传证书首页和内容页;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党员信息登记表;
(7)业绩和履历证明以及由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须整理为压缩文件(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为:所申报的部门名称-所申报的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大小在50MB以内),发送至报名邮箱:lsjkqdzb@163.com。
此次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材料。应聘者须一次性完整提供相关材料,并严格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请勿重复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成功以收到电子邮件回执为准。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正确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报名人员需满足1:3比例,不足1:3比例时,岗位取消。
(二)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在公告发布期间同步开展。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专业能力测试环节人选。资格审查重点对学历学位、资格证书、报名基本资格进行核验,工作履历、业绩信息等实行个人承诺制。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任一环节,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以及材料不齐全等原因均认定资格审查不合格。如已聘用后发现提供了虚假信息和材料,立即解除聘用合同并追索已发工资、奖金等。
(三)履历评估
对符合报名资格人员同步组织开展履历评估,按照报名人员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工作经历、职称资格等条件确定评估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最高不超过1:5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一并进入测试环节。
(四)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素养,邀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当场测试打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
(五)面试
由旅顺经开区党工委领导、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业务部门主管领导组成面试小组,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察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以及岗位需要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予录用。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报名上传材料原件。
(六)总成绩确定及考察
按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拟定入围考察人选(不足2人的全部入围)。考察人选名单将在旅顺经开区网站和公众号公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确定拟聘人选
旅顺经开区党工委根据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成绩以及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八)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不配合体检的以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旅顺经开区网站和公众号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录用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期、薪酬待遇及合同
1.聘期。聘用人员聘期至2026年9月30日,试用期两个月。
2.薪酬待遇。聘期内薪酬待遇按照旅顺经开区薪酬管理规定执行。
3.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情况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应聘用手续。对反映情况影响聘用的,经查确有实据,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签订合同前,聘用人员需终止原人事关系,并处理完毕相关问题。
(十一)考核管理
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和管理。
四、纪律监督
1.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生等凡与应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应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因填报联系方式不正确或电话不畅通所致后果由本人自负。
3.报名咨询电话:0411-8620021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4.本公告由旅顺经开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旅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