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我区人才紧缺现状,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根据晋城市《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吸引人才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有关规定,在编制内,为我区部分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级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才方式
1.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专业技术人员,不限专业,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结合所学专业在我区空编事业单位聘用。
2.晋城市第二人民医院、晋城市城区中医院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不限专业,经考察、体检合格后可直接聘用,特设专业技术岗位职数,不受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限制。
3.区直事业单位、镇(街道)引进“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限专业,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名额时,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结合所学专业在我区区直、镇(街道)空编事业单位聘用;如果报名人数多于岗位招聘名额时,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评,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结合所学专业在我区区直、镇(街道)空编事业单位聘用。
4.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根据岗位所设专业,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名额时,经考察、体检合格后,在所报事业单位聘用;如果报名人数多于岗位招聘名额时,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评,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经考察、体检合格后,在所报事业单位聘用。
二、引才名额
1.本次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名额限制。
2.晋城市第二人民医院、晋城市城区中医院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名额限制。
3.引进“985工程”“211工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区直事业单位10名,镇(街道)事业单位20名。
4.其它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0名。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晋城市城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附后)。
三、引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坚定,品德良好;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不限户籍;
4.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上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6.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1月5日以后出生),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1月5日以后出生);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生须在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8年申请医师资格证认定尚未领取证书,现场确认已通过人员,可视为具备相应医师资格证。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试用期及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晋城市城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的时间计算,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8年11月5日为截止日期。
四、引才程序
(一)报名
本次引进人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晋城市城区职业中学
(晋城市城区苑北路北段晓庄村口)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7日
上 午 8:00 — 12:00
下 午 2:30 — 6:00
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即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考察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所填专业要按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填写)。
报名人员须提供: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4.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5张;
5.医生岗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须提供相应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已就业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注明为本单位人员,同意报考);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的存档凭证;
7.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同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现场缴费
收费参照山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标准执行,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缴费。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乡低保人员可享受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三)《专业技能测评准考证》发放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缴费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晋城城区网通知。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引进人才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四)专业技能测评
①报名人数若超过引才岗位数1:20的比例,则先进行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以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等知识为主。测试后,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引才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结构化面试对象(不达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对象)。
结构化面试结合所报岗位专业需要和城区发展实际,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相关专业知识、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调控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岗位匹配性及个体特征等。
面试采用现场评分的办法进行,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后为面试成绩,成绩当天公布。60分为合格分数线。
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
②若报名人数未达到引才岗位数1:20的比例,则全部直接进入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测评成绩。
同一岗位引进人才名额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确定。
专业技能测评结束后,按引才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引才名额1:1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人员名单在晋城城区网进行公布。
(五)考察
由组织、人社、编办、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采取个别座谈、实地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情况、思想政治表现等;已就业毕业生,主要考察其在单位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未就业毕业生主要考察其在所居住村(社区)的思想政治表现等。
考察环节如出现名额空缺时,按专业技能测评成绩依次递补。
(六)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名额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引才人员名单,在晋城城
区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与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引才人员,填写《晋城市城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审批表》(一式四份)。经引才工作领导组审核后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聘用到事业单位,在该单位服务年限
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内不得调动工作。全日
制博士研究生及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不受服务年限限制。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试用期内发现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不适应聘用情况,予以解聘。
五、咨询与监督
引进人才期间,相关信息将在晋城城区网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网上发布内容。引进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区委组织部:0356 — 2022510
区人社局 :0356 — 228656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引进人才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晋城市城区公开引进人才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