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现就开展平潭综合实验区2018年台湾员工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
本次招聘计划数为176名,具体岗位、招收人数及岗位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基本条件
1.持有台湾身份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2.具备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3.年满18周岁以上,具体以岗位表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4. 具有良好的品行,无犯罪记录;
5.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政治上无“台独”倾向;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要求的年龄、工作经历等有关的资格条件计算均以本公告发布时间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8.特殊情况的,可按有关规定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三、薪酬及相关待遇
1.台湾员工薪酬实行年薪制(含“五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组成。其中,基本年薪占年薪的70%,按月发放;绩效年薪占年薪的30%,根据年度考核等次按比例一次性发放。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全额发放绩效年薪;良好等次的,发放 2/3的绩效年薪;合格等次的,发放1/3的绩效年薪;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的,不予发放绩效年薪。具体年薪详见《岗位信息表》。
2.台湾员工纳入平潭综合实验区中高层次人才政策范畴。符合条件并经认定的,可按规定享受,博士3000元/月、硕士2000元/月、学士1000元/月的生活津贴(最高发放60个月);博士20万元、硕士10万元、学士5万元的安家补助(分3年发放)。
3.合同期间,台湾员工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1500元/月的租房补贴。
4.子女可按规定在实验区公立学校免费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
5.合同期内,台湾员工每年可向用人主管单位申请全额报销2趟往返经济舱机票或船票费用。
6.除大陆地区法定的假期及年假外,台湾员工(不含教师类)可享受每年20天的探亲假。
四、应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考察方式进行。
1.应聘材料。请应聘人员填写个人简历,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台胞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具有海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相关任职证明、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等。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2.投递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递交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以“招聘单位+姓名”方式命名。凡是资格条件符合的,应聘人员可多岗位投递个人简历。
3.参加面试。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筛选简历,确定并通知面试人选来平潭面试考察。
五、体检、签约及聘期
面试和资格复核通过后,由招聘单位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比照在岚就业人员办理就业许可证的标准执行,或可直接采信台湾署立(公立)医院的健康检查报告。体检通过后,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通知拟聘人选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劳务派遣性质),首次聘期三年,试用期半年。
六、联系方式
1.有关具体招聘岗位问题、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岗位信息表》内“联系人”一栏。
2.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等方面问题,请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台湾人才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陈先生;联系地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1009室;咨询电话:+86-0591-23165691;邮箱:ptzhsyqrcb@163.com。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平潭综合实验区台湾人才服务中心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