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劳务派遣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详见《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年龄条件(本次招聘的年龄计算截止到2018年10月31日);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但有下列情况者,不接受报名:
1.有过刑事犯罪记录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7日下午16:00;
2.报名资料:
(1)报名表(附件2);
(2)报名信息简表(附件3);
(3)本人身份证 、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
(5)一张本人近期的彩色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
(6)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4);
(7)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6);
(8)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3.报名方式:(1)报考者将报名资料压缩打包发送至gmxqjkzx@szgm.gov.cn邮箱,压缩包文件名为“XXX(姓名)+GMCDC20181031报名资料”。
(2)报名联系电话:0755-81733016,林小姐。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合格的将于11月8日17:00前通过邮箱通知面试;对于资格初审材料不全的,最晚于11月8日下午17:00前补全,逾期未补全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考者提供的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联系电话能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名资料纸质版将在面试时统一收取,报名表及承诺书均须手写签名并加盖手指模。
四、面试
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资格复审和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体检报告、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5)、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一并报光明区疾控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光明区疾控中心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确定拟聘人员,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期限为一年,期满后能否续签合同,将根据工作需要而定,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用工,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光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8年10月31日
1.光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2018103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