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我县城区幼儿园工作人员紧缺的问题,经研究,决定通过直接面试(免笔试)的方式为兴业县第一实验幼儿园、兴业县城西幼儿园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信息公开、面向社会、公平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确保将职业素质和专业素质过硬的人员招聘到相应岗位。
二、招考职位、职数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人数:
1.专任教师19名,其中:兴业县第一实验幼儿园13名,兴业县城西幼儿园6名;
2.卫生保健员2名,其中:兴业县第一实验幼儿园1名,兴业县城西幼儿园1名;
3.保育员9名,其中:兴业县第一实验幼儿园6名,兴业县城西幼儿园3名。
(二)招聘条件:
1.专任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卫生保健员:中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类专业,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保育员: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保育员证、健康证,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保育员职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6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遵守幼儿园工作纪律;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生报名按《2018年兴业县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进行。网上下载报名表、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登录玉林人事人才网《2018年兴业县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工作人员公告》附件中下载《2018年兴业县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工作人员人员报名表》,按要求上交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并在规定时间内送审材料。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必须认真查看选报职位的招聘条件,必须完整准确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应聘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有误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已确定为拟聘人员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0日至1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资格审查采用现场进行,逾期不再受理。
1.现场审核时间:2018年11月10日至1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考生自带报考材料到兴业县教育局2幢四楼审查(地址:兴业县石南镇文头岭开发区,联系电话:0775-3776780,3765100)。
2.所需材料:(1)《2018年兴业县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从玉林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c.net《2018年兴业县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工作人员公告》中下载填写);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保育证、健康证、荣誉证书、相应职位工作时间证明材料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经现场审核合格,当即发给考试通知书。考生应按考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考试通知书,凭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规定: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1:3比例开考,如招聘岗位确定为考试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确需开考的,须报经公招领导小组同意,可按实有确定的考试人员开考。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满分值的60%(60分)以上为合格,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2018年11月17日(星期六),兴业县第一实验小学。
(二)面试方式:专业教师面试采用模拟上课方式进行。卫生保健员、保育员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备考时间3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抽签、分职位方式进行。
(三)总成绩同分处理办法
成绩相同的按如下办法处理:
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高者优先;从业(职业)资格高者优先;相应职位工龄时间长者优先;以上均相同的,则提交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各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中途放弃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职位可按同一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一)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由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如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本人可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安排到同级或者上一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廉洁和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报考资格复查结果等情况。
六、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经招聘工作组集体研究确定,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出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选岗
已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报考职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用工单位,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八、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为1年(含试用期)。合同期满考核等次合格以上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择优续聘。
(三)用人单位在聘用期间依据劳动合同和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兴业县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方案执行。
九、岗前培训
由有关部门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十、公开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由兴业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75-3766676(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775—3776780、3765100(县教育局政工股)
林园长 18977568919(兴业县第一实验幼儿园)
黄园长 18077568829(兴业县城西幼儿园)
兴业县教育局
2018年10月31日